注冊成立一家公司,肯定是需要一名公司法人的,作為公司在法律層面上的代表人和負責人。然而并不是所有人都符合成為公司法人的條件,頂呱呱呢就來談談
成都公司法人的禁止條件。
這些人不能成為成都公司法人:
1.未滿18周歲且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;
2.通緝的罪犯;
3.擔任破產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、經理未滿三年;
4.受到處罰或采取刑事強制措施;因貪污行賄、侵犯財產或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而被判刑,執行期不滿5年的,或因犯罪被判剝奪政治權利,執行期不滿5年的;
5.個人負債金額較大,到期未清償;
6.擔任被吊銷營業執照不到三年的企業法定代表人
7.因犯其他罪被判處刑罰,執行期限未超過三年的;
8.國務院其他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。
以上這8條就是成都公司法人的禁止條件,也就是這8類人不具備成為公司法人的資格。大家在成為法人之前,要根據這些條件來審視一下自己是否符合資格。